支付命令受害人FAQ

我是本文所稱的支付命令受害人嗎?

如果你在民國104年7月1日以前,因為沒有對支付命令異議,而積欠了原本不用負擔的債務,你就是支付命令受害人。如果本來就有欠債,支付命令又跟債務金額相當,那你就不是支付命令受害人。如你的支付命令是在104年7月3日確定者,則你的相關問題請見「不可不知的支付命令新法」一文,該文對支付命令的新法有完整之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