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分析成因
在完成第一階段的問題蒐集後,接著進行「成因分析」。此階段目標是分析司法問題背後可能的「成因」。
要了解人們感受到的司法問題,背後可能的成因,無法只靠一般民眾的感受,需要各領域的專家來協助。專家組成包括,審、檢、辯、法學及非法學的學者、民間團體代表。而為避免法律專業人士過度專業化的討論,製造參與的門檻,也為了避免法律專業人士陷入自己的專業盲點,協助作成因分析的專家,非法律背景者超過全體與會者的半數。並且,會議也邀請積極參與網路討論,持續發表高品質言論的民眾來參與。
為讓成因評估會議有效率的進行,我們組成工作小組事先整理論壇中網友的討論意見,並邀請有意願協助的專家撰寫或以訪談專家的方式產出分析報告的初稿,每份分析報告再整理成心智圖以利參與者快速了解報告的內容。報告初稿完成後送評估會議討論,在評估會議前資料會先提供給與會者參考,並預先公開在全民司改運動網站上。
工作小組
成員
主要是司改會對於全民司改運動相關議題有參與意願的成員。我們會公佈成因分析報告人的姓名和簡單介紹,以及歷次會議參與者的姓名與簡介,以受公開檢視。不過因為有些司法問題的分析,必須是利害關係人才會知道真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去訪問利害關係人,但不會公開他們是誰,因為一旦公開很可能會對他們造成傷害,例如現職的警察提供關於警察不法的觀察意見。
運作方式
我們會先請熟悉或對某些司法問題有興趣者認領題目,認領者可以用自行撰寫或口述由他人記錄的方式,進行成因分析。不過由於民間團體的能量有限,可能不見得能分析完民眾所提的所有司法問題,因此我們會從民眾票選數最高的司法問題逐步往下做。
在工作小組聚會前,會先將成因分析的初步意見放置於討論區,並將初步意見送交評估會議所邀請的專家,請專家提供意見。聚會除了工作小組成員參與之外,也會邀請評估會議的專家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一起參與討論。聚會後,我們也會將會議的影音資料及會議記錄上網。如果民眾對於工作小組所試擬的成因分析有想法或不同意見,也歡迎民眾線上留言參與,我們也會將線上的留言納入討論。
7/2評估會議與會者
- NGO
- 吳靜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政策部研究員
- 李佩雯/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
-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 原住民代表
- 洪簡廷卉/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
- 法官
- 陳欽賢/台南地方法院法官
- 檢察官
- 白忠志/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 律師
- 吳信賢/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
- 犯罪被害人
- 林作逸/新北市中和國民小學教師
- 學者
- 蔡博方/台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助理教授
- 媒體
- 曾柏文/Initium Media端傳媒 評論總監
- 人權教育作家
- 翁麗淑/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教師
- 網友
- Bill_Tsai
7/9評估會議與會者
- NGO
- 陳素香/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
-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 陳惠敏/監所關注小組成員
-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 吳宗哲/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
- 原住民代表
- 陳以箴/原民會平埔聚落活力計畫專案執行
- 法官
- 錢建榮/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 檢察官
- 白忠志/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 律師
- 黃致豪/執業律師、台大心理研究所博士生
- 警員
- 石明謹/萬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足球達人
- 犯罪被害人
- 林作逸/新北市中和國民小學教師
- 媒體
- 吳東牧/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製作人
- 網友
- Bill_Tsai
問題分析報告範例說明
為讓成因評估會議有效率的進行,我們組成工作小組事先整理論壇中網友的討論意見,並邀請有意願協助的專家撰寫或以訪談專家的方式產出分析報告的初稿,每份分析報告再整理成心智圖以利參與者快速了解報告的內容,在評估會議前資料會先提供給與會者參考,並預先公開在全民司改運動網站上。
司法問題
放第一階段「司法哪裡有問題」的一句話及其說明。
報告人
OOO
網路意見
討論區中原本板主就已經有把某些內容較豐富的留言highlight起來,這些留言必須要放到此處。 討論區中板主沒有highlight的留言,報告人可挑選自己覺得想放想討論的。
分析範圍
由於可能將不同問題分拆成不同部分由不同人負責寫報告,所以要說明一下本報告針對前面所列的司法問題,分析範圍到底為何。
利害關係人
列出此司法問題可能影響的人。
相關法律
列出此司法問題可能相關的法律,以利修法參考。因為第三階段解法的討論可能會用到。
相關議題
列出此司法問題所涉及的相關議題,列出來的話可以由此去查更多的相關討論,可能是成因或解法。 分析依據
為了讓讀者了解報告人作成的成因分析是否有依據、是否可靠,因此請報告人盡量列出自己作成因分析的依據。
成因分析報告怎麼寫
為什麼要將司法改革要怎麼做,拆分成三階段來探討?
全民司改運動分成三階段,本階段(第二階段)要做的是「成因分析」。為了讓報告人更精確地掌握成因分析要談的是什麼,因此需要說明一下,為何要分三階段。法界在談司法改革時,常常是直接提倡「解決方法」,而忽略「為什麼要這樣改」、「到底這樣改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或許這些要解決的「問題」對於法律專業人士來說很理所當然,但是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卻不見得如此。
而一般民眾可能可以感受到他覺得司法怪怪的、不太對的問題,但卻不見得能精確掌握這種怪怪的感覺,到底涉及的是哪些結構性問題。此外,民眾也可能很快地提出某些解決方法,但這個解決方法卻不見得真的解決他感覺怪怪的地方。
無論是法界或是一般民眾,在探討司法改革時,如果沒有清楚地意識到有這三個階段:感受到的問題(第一階段)、分析感受到的問題所涉及的各種成因(第二階段)、對應著問題成因的解決方法(第三階段),就可能提出不合宜的解決方法,或是為了支持或反對某個教條而爭論。
在第二階段,精確來說又可以分成兩個步驟。第一步是重新詮釋第一階段的感受性問題,或許可稱為「審題」。因為感受性問題不精確,也可能問錯方向,不見得能直接從感受性問題展開分析。第二步才是真正的成因分析,也就是將審題之後的司法問題,拆解成不同部分,說明問題成因何在。
第二階段是承接第一階段,走向第三階段的重要關鍵。特別是走向第三階段的重要性往往會被法律人所忽略。法律人習慣直接提出解決方法,如果解決方法沒辦法發揮預期的效果時,就傾向認為是個人決心不夠或政府無能。但是如果在第二階段看到問題其實是鑲嵌在怎樣的網絡中,或許就可以注意到,某些解決方法之所以沒有發揮預期的效果,其實是因為司法本身就是有限的,而效果的發揮需要其他要素的搭配。正視司法的有限性與脈絡性,把這些東西說清楚,說不定反而更能提出對症的解決方法。
審題
在第一階段蒐集的司法問題,很多時候是人們對於司法的素樸感受,不見得精確,為了讓討論繼續下去,因此針對「問題」本身進行討論是必要的。而在「審題」的過程中,問題分析者所定義的問題,很可能跟原本提問者的意思就不一樣了。為了讓參與第一階段的提問者能明確指出第二階段的問題分析者所界定的問題,與他的理解有落差,必須要將「審題」的過程明確化。
針對審題後的問題,進行成因分析
成因分析隨著不同報告人的能力和切入角度,無論是內容或是探討的深度都有可能有很大的不同。沒有硬性規定,但是希望報告人在分析時可以想一下可能涉及的解法,這會有助於進入第三階段的討論。如果要簡單列一下解法也可以(但非本階段討論的重點)。
專有名詞的處理
在第二階段分析的過程中,開始會陸續出現法律專有名詞,非法律背景者可能會看不懂。要請問題分析者有意識地注意到這種情形,遇到重要的專有名詞,覺得非法律背景者可能會看不懂,要簡單說明一下,或是附上名詞解釋的連結,讓不懂的人可以點進去看。
不知道的部分,也請寫說不知道
人的能力有限,如果報告人有部分的問題所涉及的成因不了解的話,請說不知道。特別是很多法官檢察官的內部狀況像是收錢、裙帶關係或潛規則,不是圈內人不了解或容易弄錯的話,請說明自己並不清楚,或是相關的情形是從哪些現象間接推測得知的。
成因分析評估會議
成因分析會議分別於7/2及7/9召開。會議為實體會議,同時以YouTube進行網路直播及即時文播,工作人員會與觀看直播的網友在線上持續互動,網友可在直播頻道中的聊天室留言提出問題,工作人員再將網友的提問轉知現場主持人,主持人再於會議現場協助回應。而會議錄影、發言逐字稿等資料在會議結束後公開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