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的送達與異議之規定並未修正,程序與舊法相同。支付命令收到後,如果對債務內容有爭議,要在20日內聲明異議。因此,收到法院文書應即開拆詳閱,不在戶籍所地居住者,隨時注意自已的戶籍地是否有收到法院文書。如果有代替親友、同居人或僱主收受法院文書的情況,要儘快通知本人處理,以免逾越20日異議期間,發生財產遭到拍賣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