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推動勢在必行
蔣念祖 柯建銘立委國會辦公室法案主任
「一場死亡車禍案件,肇事車上除了駕駛就只有一名乘客,究竟是誰開的車?」10 月 22 日及 10 月 23 日高雄地方法院模擬法庭的主場第一次採柯建銘委員所提「陪審團制」草案進行模擬本案,大家都在期盼素人法官如何判決本案?會成為司法院與民間進行合作的試金石?
台灣長期以來,一直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及司法判決不被信任的問題,所以從司法獨立、審檢分立、不適任法官、檢察官退場機制到落實起訴狀一本之刑事訴訟法修法、陪審團制度等司改課題,一直是司改團體及在野立委努力的目標。
走訪日本東京千葉地方裁判所的「裁判員制度」、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修正式陪審團制度」及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地方法院,以及紐約地方法院的「陪審團制度」;並多次以評論員身分全程參與司法院所屬基隆、士林、嘉義及高雄地方法院觀審制模擬法庭的運作,以及參與民間司改會、陪審團協會合辦之陪審制模擬法庭的前置作業和模擬法庭運作過程。
發現台灣民眾對於能參與法庭上的審判工作,有人認為是何其有幸,甚至有人認為是祖上積德才能做的事,比起美、日、韓等國人民早已認為人民參與審判是人民應盡義務,在觀念上落差極大。
加上,司法院所提「觀審制」只有表意權而沒有表決權,亦沒有主張起訴狀一本,每年只會編列預算3000萬元打廣告、做假民調,實與民間期待差距太大,尤其是面對完全不懂法律和審判流程的素人,法官何時可以接觸起訴狀以外的卷宗及證物,在司法院所提觀審條例草案中規定則顯得相當不重要,可能造成法官與觀審員間產生的資訊落差,也輕忽被告及律師的辯護權利。
更嚴重的是,在模擬法庭不時看見檢方拿筆錄和警詢筆錄貫穿整個證據開示和交互詰問程序,而且用斷章取義的方式,只挑選檢方認為的重要部分訊問證人或被告,根本無法讓參與審判的民眾看出案件全貌,除非民眾事前也接觸過卷證,不然誰可以從檢方提供的片段證據中釐清真相,更遑論做出正確判決。
譬如在基隆地院模擬審判時,檢辯雙方仍然過度使用書證進行交叉詰問,讓遠道而來的日本波床昌則律師,以及韓國申東雲教授非常不以為然,認為應該在法庭直接審理形成心證。甚至日本波床昌則律師指出,專家證人蕭開平法醫都願意到庭作證,為何不以現場所見所聞為依據,但法官卻還拿出先前的精神鑑定報告書,而且還用方框「告以要旨」方式呈現,顯然審檢辯仍無法擺脫過去傳統思維與做法。
因此,對於司法院的觀審制度模擬法庭運作,柯建銘立委率先提出「陪審制草案」,並連續三年預算提案,改變模擬法庭運作模式,不僅要求司法院應於所指定模擬之地方法院,應秉持起訴狀一本主義之精神及觀審員具表決權之模式進行模擬。更要求司法院應逐年擴大模擬法庭範圍,目前司法院在立法院壓力之下,三年來進行了26場模擬法庭,模擬法院已從原來的士林、嘉義二個地方法院,去年增加基隆、高雄為四個地方法院,今年度起再增加宜蘭、花蓮為六個地方法院。
但是司法院從不主張起訴狀一本、也無貫徹直接審理的審理程序,這樣的模擬法庭只能稱得上法治教育的推廣。只能感嘆人民參與審判之路如今仍非坦途,司法院大花預算做宣傳、大幅動員模擬法庭,但《人民觀審試行條例》三年過去了,司法院的改進方向僅是法律名稱由「觀審」更名為「參審」,條文內容、制度架構、規範文字均不做變動。
所以,這幾年與官方、民間幾番協調下來,感受到司法院根本無力「單獨」解決人民參審議題。所以,下一階段的立法策略,認為應該大力促使司法院與民間進行合作,辦理模擬審判,不要再搞對抗和假改革。並且,現階段與其急於選定何種制度讓人民參與審判,不如讓模擬法庭繼續,因為,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推動還須搭配制度完善的設計、環境的成熟、人民的信任,及取得全民和政黨的共識才行,陪審制的推動不僅是要循序漸進,更是下一屆國會議員、總統應繼續努力的重要課題。
亦即,台灣民眾不論你是法律專家或是法律素人,都應攜手讓台灣模擬法庭達到四個目標:一、法治教育的提倡:讓更多民眾了解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二、讓審檢辯習慣司法民主審判模式:懂得怎麼使用一般民眾聽得懂的話,與民眾溝通和細緻討論,尤其是起訴狀一本的落實。三、找出最適合台灣的人民參審制度。四、做為立法依據,並促使刑訴之修法可落實起訴狀一本、直接審理和証據法則。
10 月 22 日及 10 月 23 日高雄地方法院模擬法庭的主場首次採「陪審制」,並將「起訴狀一本主義」精神納入模擬,大家都在期盼這次陪審制的模擬必須在起訴狀一本之制度下操作,在審判流程上包括:辯護要旨與開審陳述合併;審理時應落實直接審理程序;審判長盡量避免進行職權訊問,改開放讓陪審團詢問;及陪審制審審判不應有中間評議等問題,高雄地院這次模擬時,可如實納入考量並改正,成為司法院與民間進行合作的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