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模擬法庭104年度重模訴字第2號案件陪審團評決書

  1. 有關被告吳恆凱部分:

    1. 可否達成一致決定?
      • 本陪審團全體九人經討論評議後,有一致決定。(接著請回答第 2 小題)
      • 本陪審團全體九人經討論評議後,無法達成一致決定。(請直接回答詹心亞部分)
    2. 一致決定之結果為何?
      • 被告吳恆凱被訴運輸第一級毒品罪,有罪。
      • 被告吳恆凱被訴運輸第一級毒品罪,無罪。
  2. 被告詹心亞部分:
    1. 可否達成一致決定
      • 本陪審團全體九人經討論評議後,有一致決定。(接著請回答第 2 小題)
      • 本陪審團全體九人經討論評議後,無法達成一致決定。
    2. 一致決定之結果
      • 被告詹心亞被訴運輸第一級毒品罪,有罪。
      • 被告詹心亞被訴運輸第一級毒品罪,無罪。

日期 陪審員代表_(簽名) 陪審員_(簽名) 陪審員_(簽名) 陪審員_(簽名) 陪審員_(簽名) 陪審員_(簽名) 陪審員_(簽名) 陪審員_(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