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海倫(蘇珊‧莎蘭登飾)是位平易、真誠的修女,在黑人社區服務的她,某日接獲一位白人死刑犯馬修‧龐賽勒(西恩潘飾)的請求協助信,自此展開一段輔導死刑犯的過程。
馬修是個犯下六起綁架、強姦案的累犯,馬修與共犯卡爾被控殺害年輕男女華特與荷普,由於手法極為兇殘,馬修被判死刑,卡爾則被判終身監禁。馬修請求海倫協助申請赦免減刑,律師巴勃應海倫的邀請而加入協助馬修的行列,他希望馬修能夠呈現人性化的一面來求取寬恕,以爭取不死的赦免,在聽證會上巴勃指出馬修因家境貧困,請不起相關人員為其辯護,並痛斥新的死刑執行方法──毒液注射不人道之處。但是馬修的罪行重大,定罪之後六年仍未執行,對社會大眾、被害人家屬難以交代,因此赦免申請被駁回,最後,海倫應馬修的要求而擔任他行刑前的諮商師。另者,海倫協助馬修之事引起家人的質疑和被害人家屬的指責,他們認為海倫枉顧被害人家屬的痛苦和創傷,協助禽獸不如的馬修是非常不智之舉,然而海倫不為外界的輿論所動搖,仍堅持其輔導馬修的信念,並陪他度過生命最後的時光。馬修臨死前仍要求接受測謊,以證明自己的清白,然而行刑前終究抵不過自我良心的譴責,因而俯首認罪,向被害人致歉。
本片是部沉重,但不沉悶的片子,整部片自然平淡,但值得細細品味。較為精采之處應為末段修女為死囚作屬靈輔導的過程,讓人深切感受死亡的恐懼,即使是當事人以外的人也會受到衝擊,眼睜睜的目睹生命的逐漸消逝,親眼目睹殺人事件的發生,令人很震驚。
以下是本片的精采對白,值得再三品味:
聖經:
人的生命價值不因犯行而減值。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馬修:
我只想說,殺人是錯誤的,不論是我或政府動手殺人。
觀賞此片時,筆者總會聯想到帶給社會極大恐慌和震撼的陳進興三人,如果片中的主角換成他們,必定會在社會引起極大的震盪,而片中的修女恐怕會成為眾矢之的。
死刑的存廢問題,其內涵深刻而複雜多歧,涉及人的基本生死、人道倫理、社會正義和國家權利等問題,其利弊得失可從人權、法律、宗教、道德等諸多角度予以評估。事實上,在上述各領域中已有眾多深入之論證,只是至今尚無定論,本片根據真實案例改編,試著從當事人(加害人、加害人家屬、被害人、被害人家屬)的心情、看法和感受去引導觀眾深刻體驗死刑存廢的意義與價值,希望觀眾能從局外人的冷漠,轉而真誠的關心「政府殺人」的問題。
從影片片名「Dead Man Walking」──死囚上路,藉著戲劇的張力,即要人們思索死刑犯的問題,直接要求觀眾當一個仲裁者,不僅是基於知性上的論證,更是要感性的體驗,死囚赴黃泉路之前,他的心路歷程可能是一般人所漠視的。在眾人認為「殺人者償命」、「罪有應得」的前提下,沒有多少人會在意死刑犯背後的問題,他的家庭背景、人格特質、犯罪動機;其家屬的內咎、創傷,背負輿論的壓力,而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所受的創痛,無論是精神上或物質,除了法律所給予的正義與公道之外,這種無底深淵的痛苦與傷害,是沒有人可以代替他們承擔,針對這麼大的課題,本片跳脫傳統的法官角度,而由修女這個體制外的第三者來引導觀眾的視野,這是本片最巧妙的安排。誰能平心靜氣、真誠的接受一位萬惡不赦的殺人犯?大概只有靠「愛無國界」的修女,憑藉宗教柔性的角度,一方面來引導觀眾當個有情感基礎的法官,另一方面安排其無私的愛來救贖死刑犯。
本片自然真誠的呈現案情的全貌,被害人的傷痛、怨恨,人犯的頑固、傲慢和偏激,反犯罪的兇殘,死刑的可怕和殘酷,在死刑的存廢探討中,透過影像的審視去掃描每個存在的問題,可說各方平衡而有節制,例如在影片末段,海倫為馬修所做的屬靈輔導過程,對於犯人的悔悟引導、安撫心靈、認罪得以解脫等情結的安排。
在戲劇的詮釋方面,蘇珊莎蘭登所扮演的修女,彷彿是從生活中走出來的人物,除了真誠、自然和生動的演技外,藉由角色所散發的氣息、悲天憫人的胸懷,把神愛世人的情操發揮到極點,也許是母性的光輝,也許是宗教的魅力,才能讓冷漠的死囚、憤世忘俗的頑石點頭,並勇於面對他的錯誤。若非有極深的戲劇功力,是很難掌握這位平凡中見偉大的角色,以她的深沉而節制的表演,以此榮獲當時的奧斯卡女主角就不令人意外。而飾演死囚的西恩潘,一向具有火爆浪子的形象,由他來飾演片中頑劣的死囚實在非常貼切,他把死囚的兇殘、冷傲、偏激和不知悔悟的特性掌握得很好,讓人恨之入骨。末段,面對死亡的慌亂和恐懼又令人同情。其他人的演出也十分自然,導演提姆羅賓斯繼「刺激一九九五」探討獄政之後,又一潛沉的作品,的確有令人省思之處。
本片穿插聖經的名言來辯證死刑的存廢問題,修女以第三者的立場,基於理性、基於感情、基於道德來接受神給予的重責,為一個陌生的死囚傾全力去救贖他的生命和靈魂。觀眾也許難以說服自己認同這樣的人,因為大家都是平凡人,難以擺脫先天的愛、恨、情、愁,但是觀眾可以思考的是,當宣判量刑時,背後究竟是為了報復,預防或教化?今天判處一個人死刑,依據的是刑罰理論以及憲法原則,因此判死刑要有剝奪生命的必要性,判無期徒刑則必須要有永久隔離社會的需要性,若完全以被害人自居,那麼被告當然都應死,然而如能深思熟慮,聽聽自我內在良知的聲音,丈量內心所重視的價值,那麼死刑是否應該存在與執行,相信答案已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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