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對這片土地的認同與關懷,期待台灣的司法能真正成為正義的實現者,一群具有改革熱忱的律師,結合教授及社會人士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間成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司改會)籌備處開始籌備,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四日對外正式宣布成立,開始以民間的力量推動司法改革,一九九七年五月二日經法院准予登記為財團法人。司改會的工作者深信改革的力量必須來自民間,司改會將以堅持的精神及實際行動的力量,持續監督並推動司法改革。
杜絕司法貪污、干預及草率,建立清廉、獨立、審慎的司法。
以民間的、持續的、行動的力量監督司法,推動司法平等化、專業化、人性化。
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從推動司法預算獨立入憲、修改刑事訴訟法人權條款、擬定組織犯罪條例、歷年司法預算附帶決議案,到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行政法規的重建,再到近年來全力推動的法官法、檢察署法、警察職權行使法、法律扶助法、刑事訴訟法大幅修改……等法律案,民間司改革都提出了自己的版本,透過對主管機關或國會的遊說,讓理想中的條文落實為社會的準則。
在司法獨立的前提下,對法官進行評鑑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以確保人民訴訟權益及裁判品質。而對法院開庭實地觀察記錄的「法庭觀察」,大幅改善了受觀察法院法官們的問案態度。多年來對法官辦案品質、態度及操守的「法官評鑑」,大大產生對法官監督的效果。九十一年第一次全國法院走透透,進行法院評鑑工作,未來如何將全國的法院都列為受觀察法院是我們的新目標。
從活動型的營隊、講座、影展、研習會到定期的網站、雜誌、出版品、廣播、電視節目,司改會希望由各種生活的管道接近一般人,讓法律不再只屬於「懂法律」的人的禁臠,而是每個公民生活的一環;因此無論是巡迴演講、教材準備,「平民化」與「生活化」都是最首要的考量,畢竟法治社會是建築在真實生活之上,而不是理論的空中樓閣。
個案追擊工作是基金會挑戰最大、難度最高,同時需求最大的工作。這些案件不是已經非常棘手、無路可走,就是當事人缺乏資源、求助無門,因此每一分期待都顯得責任重大。尤其面對死刑、冤案的救援,往往還要面臨救援失敗的衝擊,對基金會來說是一項嚴格的考驗。一方面我們以律師義務性瞭解投訴的案件,同時計畫性的主動蒐集特定類型的案件,以反應司法的制度性問題,提出更多前瞻性的看法及建議。
完成「司法預算獨立」之憲法增修條文、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刑事訴訟法、訴願法、行政法院組織法等立法。
完成法官法、檢察署法、法律扶助基本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草案。
針對歷年司法預算提出體檢報告及附帶決議。
舉辦並公布歷屆法庭觀察結果,提升法官問案態度舉辦並公布歷屆法官評鑑調查結果,以監督司法品質。
年底發表台灣司法人權報告,票選歷年十大司法新聞。
制度推動:司法反干涉、裁判書公開上網、檢察官全程蒞庭、死刑執行程序法制化、懲治盜匪條例失效。
製作各類調查報告、舉辦各類座談會、定期舉辦法曹新鮮人營隊、學生主題成長營、司法媒體營。
救援死刑個案,包括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死刑案、周峋山案、張方田案、盧正案、徐自強案等。
開辦民間法律學苑,提供一般人修習法律常識。
編寫高中職教師法治教育參考教材、「看電影學法律」教案等法治教育教材,並每年舉辦高中職教師法治教育研討會。
不定期舉辦校園巡迴演講。
設立「司法改革論文獎助學金」以獎助司法改革領域相關論文撰寫。
於各大報言論廣場不定期發表司法改革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