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自危的社會裡,法律究竟維護了多少的正義?為何一樁媒體競相報導,萬眾矚目的兒童性騷擾案最後竟是場荒腔走板的鬧劇,只留下無辜者的恐懼、苦悶、無奈和傷害。司法的黑暗與不義,究竟誰該負責?是媒體、閱聽人、證人、警方、檢察官還是法官?究竟是什麼矇蔽了他們的耳目?是歧視、偏見、誤導、自信的記憶力,還是過度的正義感或報復心……。本案巴奇家族傾家蕩產、名譽掃地,無妄之災使得他們一無所有,這樣的冤案究竟應該誰來負責?誰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