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應注意不要被利用來傳達犯罪意圖或可能導致將來罪行之訊息,縱該訊息明顯與案情無關,仍應依當時具體情形小心判斷,注意是否會有此等後果。對於犯罪嫌疑人之親友詢問有關犯罪嫌疑人狀況,律師亦應依當時具體情形,考慮有無上述風險。經評估後,如認無上述疑慮,本手冊仍建議僅告知詢問者犯罪嫌疑人所犯案由、身體狀況及所在地點即可。
犯罪嫌疑人可能會要求律師將某些物品帶離警局,此時律師應先告知犯罪嫌疑人,此舉需取得警方同意,於確認犯罪嫌疑人及警方雙方之同意後,始得將物品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