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嫌疑人為外國人的案件,律師應特別注意,即使犯罪嫌疑人具備日常的中文溝通能力,但對於法律用語以及相關法律概念未必能夠以中文理解,所以除非很有把握,最好還是延請通譯到場協助。
律師縱使懂得犯罪嫌疑人所使用之語言,仍應注意不宜身兼辯護人與通譯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