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警察找我當線民,該怎麼回應?如何拒絕?警察可能的手法?

說明規範: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二條的規定,警察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可以選擇一般人祕密蒐集相關資料。如果被警察詢問意願(甚或是「要求」),人民都有權利拒絕,因為提供這樣的協助必須是出於「自願」的,才符合法律的規定。

實務上:

警察可能會以閒聊的方式找你說話,可能是想要套問資訊或者是找你傳話,也許和一般電視中會出現的那種警察和「線民」的形象不一樣。通常在組織較外圍的人,或是與被調查的核心成員有認識,但是並不特別熟稔的人比較容易被警方詢問相關問題,或是問及是否願意教長期提供資訊。有時候警方的意圖並不明顯,實務上較常以「閒聊」的方式和人民交涉,可能會先表示對運動的贊同,也可能有一些施惠的行為(請吃東西、或是在協調的時候有限度的讓步)讓運動者先放下心防,之後再從言談之間獲取資訊。

建議或評估:

而不管外觀上是不是警察,都最好保持相當程度的警覺心,避免將自己身分、組織的或是行動相關的資訊透漏給他人(像是媒體或是其他有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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