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靜坐封鎖、阻擋道路或建築物出入口會怎麼樣?
說明規範:
同樣是靜坐,所涉及的法條卻會因行為態樣之不同而相異。
用靜坐來阻擋第三者出入,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強制罪;另外,也有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1款的妨礙安寧秩序之處罰。
用靜坐來封鎖道路,除了違反上述兩條法律,更可能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的妨礙公眾往來安全罪,以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9款阻礙交通。
實務上:
如果靜坐、阻擋的行為嚴重影響交通和公務進行,很可能會很快地被驅離及排除。但是實際上看政治人物的決定,還有參與者的人數與強度等,都會影響警方採取行動的速度與強度。
建議或評估:
一般要確實執行這類行動,需要相當的組織能力。另外抗爭者要明確表達訴求,如台灣農村陣線佔領內政部,影響民眾、內政部員工的上班路徑,目的就是為了讓他們瞭解因為群眾的佔領讓他們必須繞路感到麻煩,一定更能體會公務員自己微不足道地蓋章和轉送公文都有可能影響其他人的生活和住家被拆。而現場靜坐和阻擋的人建議是能夠透過網路社群(臉書、LINE)、媒體將自己的訴求傳送出去,讓更多人關注和前往現場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