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抗爭時被拖進警方的控制範圍,該怎麼辦?
說明規範: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8條規定,警方在制止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個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的行為或情況時,可以依職權採取「必要措施」排除。
實務上:
在抗爭現場,如果被拖進警察的控制範圍,像是方盾陣型或人牆之內。通常就是會被警察施加暴力和集體毆打,且幾乎是在媒體及其他群眾難以發現和蒐證的範圍之內,所以當被拖進控制範圍,是非常嚴重且危險的處境。實務上雖然有被害人事後獲得國賠,但由於警方拒絕提供部隊與指揮官資訊,因此目前為止均未能追究施暴警察責任。
建議或評估:
如果被拖進去時,除了保護頭部外,建議可以大聲呼救或呼喊訴求,讓身邊夥伴能夠注意到你的情況,進而要求放人、協助送醫等等,並拖延警方執法及清空現場的時間。還手或叫囂無助於保護自己,很可能會激起警察的情緒而被打更兇。雖然困難,但盡量記住警察的編號或是長相,以便日後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