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警察開記者會說有很多警察受傷,該怎麼回應?

建議與評估:

民眾之所以發起一場運動,目的是為了讓某個議題喚起社會大眾關注,故在所有的行動中,都必須緊扣著議題的目的來做。雖然運動方與警方推擠衝突在所難免,但這些都只是運動過程中的一小部分,不能因為這些衝突模糊運動的目的。因此,警方若做此類宣稱,運動方不應宣稱自己也受到警方的攻擊而受傷,因為如此將落入警方的泥淖,使運動目的被衝突所模糊,也使社會大眾只看到警民衝突的部分,進而產生對運動的不諒解,而不支持運動的訴求,使運動功敗垂成。反之,應該強調運動的目的,並認為雙方在衝突當中所遭受之暴力對待都有權利向對方討回公道,兩者並不衝突。

況且,警方之所以會和民眾發生衝突,是因為政府無視民眾的訴求,民眾才會需要上街抗議,進而和警方發生衝突,導致警方受傷。政府才是整個事件當中最需要負責之人。因此,政府不應該繼續躲在警方背後,讓警方和抗爭群眾發生衝突,再透過警方之宣稱營造出抗爭者是暴民的形象,讓社會大眾反過來譴責運動方,也讓問題繼續存在,導致下一次抗爭行動的出現,使警民繼續衝突。這樣不只無益於解決問題,也持續消耗社會能量,更使得警方要為政府的傲慢疲於奔命,對警民雙方都不公平。政府應該直接站在第一線聽取抗爭者之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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